川卫科教函〔2025〕83号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
招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委(局)直属各医疗机构,国家委在川医疗卫生机构,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
为做好2025年我省国家住院医师、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我委制定了2025年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王玉萍
联系电话(传真):028-86138490
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余锦辉、曾刘桃
联系电话(传真):028-62398477
联系地址:成都市玉双路3号8幢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邮编:610056)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四川省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收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5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收工作,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4〕125号)、《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川卫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保证招收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收原则
2025年全省住培面向全国招收,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调配。省卫生健康委综合考虑医学院校毕业生数量、医疗卫生机构需求、培训基地培训需求、基地容量和培训质量等因素,下达2025年度各培训基地招收计划(附表1),并将培训基地计划按属地纳入各市(州)招收计划(附表2)。
(二)公开公平。省卫生健康委指定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通过四川省住培网(网址:http://zyyspx.scyxkj.org.cn:/,下同)向全社会公布招收简章。培训基地须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基地招收简章、公示拟录取结果。招收简章应包括培训基地“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情况、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待遇发放标准(包括薪酬、食宿、五险一金等)、各培训专业招收计划、报名申请条件与程序安排、鼓励报名的专业及优惠政策、质量保障措施(明确相关的管床、操作等教学指标,保障临床实践效果)、社会人劳动合同签订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双向选择。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自愿报名,按照培训基地规定提交报名材料,培训基地择优录取。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1〕12号)精神,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住培基地依法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属地市(州)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或委派单位自行与培训基地协商,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培训对象三方须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
二、招收计划和送培任务
(一)招收计划。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各省对接拟下达计划情况,2025年全省住培招收计划3489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为209人。如国家正式下达总计划与拟下达计划无差异或差异不明显,则不再调整下达计划。
1.招收计划分配原则。全省各紧缺专业招收计划按略大于国家拟下达计划数核定招收计划。在各培训基地报送需求数基础上,结合全省紧缺和非紧缺专业招收控制数、2024年度该专业招收任务完成率、结业考核通过率、基地评估、容量使用率、最小招收容量等因素进行核定。
2.招收计划分配情况。2025年住培下达招收计划3484人(另有5名计划后续下达),其中非紧缺专业2219人,紧缺专业1265人。紧缺专业包括:全科389人(其中定向全科253人)、儿科207人、儿外科12人、精神科62人、妇产科208人、麻醉科266人、急诊科67人、临床病理科39人、重症医学科15人。下达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209人。
(二)送培任务。贯彻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原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4〕125号)“2020年起,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等政策。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部署送培任务,组织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安排,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送培未落实,影响相关人员职称晋升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送培任务根据2024年10月各市(州)填报的需求数下达(附表3)。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须立即派出参加住培,培训专业为全科专业,培训时间为3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延期派出。
三、招收对象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和原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4〕125号)等文件要求,2020年起,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培;2020年起,原则上所有新进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疗岗位的高职(专科)学历的临床医学毕业生均需接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019年及之前已取得临床、口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不需要参加住培;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要求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其余均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2025年住培招收对象
1.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3.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以下称“专硕研究生衔接住培人员”);
4.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2025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且符合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上述招收对象应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收程序
(一)组织管理。省卫生健康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统筹做好全省西医类别住培工作,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具体负责招收管理等工作。
(二)公布信息。由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招收简章,分批次公布招收计划,开通全省招收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基地在各批次招收时间内,在四川省住培网站上发布本基地招收计划,并通过医院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符合规定内容的招收简章。
(三)网上报名和招收录取。第一批报考对象招收录取时间:4月16日—7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省招收任务前,培训基地按本次计划名额开展招收。国家计划明确后如有调整,培训基地按调整后名额(另行公布)开展招收;第二批(补录)报考对象招收录取时间:8月15日—26日。培训基地按补录名额(另行公布)开展招收。
报考对象登录四川省住培网报名,最多可填报三个培训基地,每个培训基地限报三个培训专业。报考对象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是否服从院内调剂。根据省毕教办公布的培训基地招收缺额,第一批招收中未被录取的申请人可报名参加第二批(补录)招收。
(四)招收录取。培训基地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采取适当方式择优确定拟录取对象、培训专业及其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培训基地确认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或其他适宜形式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补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培训基地根据公示结果向拟录取对象发放录取通知。拟录取对象应在接到通知后1周内(补录为3天内)进行录取确认。
(五)学籍注册。第一批录取人员及2025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另行制定招收录取方案)报到入训、学籍注册截止日期为8月1日,但不得早于7月1日入训;第二批(补录)录取人员报到入训、学籍注册截止日期为8月30日。录取人员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由培训基地向省毕教办备案,取消本年度培训资格,并于3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住培。
已录取的人员需再次确认信息并签订“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注册学员信息确认书”。培训基地汇总招收人员信息,于各批次学籍注册截止日期前将录取且已报到的人员名单上报省毕教办进行学籍注册。录取后未按时报到的人员名单不得上报学籍注册。未经注册者,不得纳入培训,不得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
专硕研究生衔接住培人员的培训学籍注册由培训基地报省毕教办完成。
(六)学籍备案。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由省毕教办备案本年度实际招收培训对象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并按规定上报至国家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五、有关说明
(一)省卫生健康委将住培总招收任务、紧缺专业招收任务、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绩效考核,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把相应任务纳入对辖区内培训基地年度绩效考核。
(二)省卫生健康委将住培总招收任务、紧缺专业招收任务完成情况、培训基地评估结果、培训对象学籍管理、住院医师首次参加结业理论考核通过率、结业考核总体通过率、培训对象满意度等纳入四川省住培绩效考核指标,并将与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挂钩。
(三)第一批住培招收结束后,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招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缺额补录工作,补录计划优先考虑按计划完成招收任务的培训基地,并视补录完成情况予以绩效加分。
(四)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异地研究生培养的意见》(教研〔2021〕5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起,我省各培训基地不得新接收外省在读专硕研究生进行住培,我省及国家住培系统对在读专硕跨省住培的不予注册。
(五)培训基地应按计划组织招收,努力完成招收任务。总招收任务和非紧缺专业不得超计划招收,鼓励在本基地总计划内加大紧缺专业招收力度。紧缺专业招收计划首先保证本专业人员招收,如未完成招收计划,可在紧缺专业之间调剂使用,但不得用于招收非紧缺专业。非紧缺专业招收计划首先保证本专业人员招收,如未完成招收计划,可用于紧缺专业招收。因住培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补助标准不同,二者的培训名额不得相互调剂使用。
培训基地不得超出各专业基地培训容量招收(因定向医学生全科专业招收超过容量的可按规定提前申请扩容),擅自扩大和擅自超容量招收的人员,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将不予支持(所需培训经费由各基地自行解决,包括中央和省财政应补助的部分),并视情况调减培训基地下一年度招收计划或暂停招收资格。
(六)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录取不具备报考临床或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住培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重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以应届专科毕业生为重点。
(七)培训基地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对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进行临床工作能力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原则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八)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住培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信息上报工作,安排专人专职负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国家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住院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数据将作为中央财政结算资金和培训对象参加结业考核的依据。
(九)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只能报考全科专业,其中即将毕业的2025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参加全科规培的名额已预留,计划不纳入培训基地招收任务考核。
(十)在住培期间考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应向住培基地提出退出培训申请。住培基地依据与其入训时签订的协议予以处理,并按照省现行培训学籍管理规定,报省毕教办备案。学生需将退训同意函报所在学校备案。该类人员进入我省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阶段后,须重新进行住培学籍注册,此前完成的住培内容和培训时间不予认可,须按专硕研究生专业所对应的住培专业进行重新培训。
(十一)高等医学院校要加强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应届医学毕业生报名参加住培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附表:1.2025年住培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表(培训
基地)
2.2025年住培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表(市州)
3.2025年全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送培任务分解表
2.省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撤销名单